您好,季度没有收入,只有工资和福利,无论怎样进行调整,应纳税所得额都是小于零的,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请问小规模纳税人捐赠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捐赠的房屋车辆办公设备。捐赠是需要由接受捐赠方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需要捐赠方缴纳,视同销售,缴纳对应的增值税。
老师,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中包括:职工防暑降温费,可是又说要把企业给员工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并入发放当月的工资中,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这个到底应该怎么处理,是按14%税前扣除呢,还是按工资处理,发生时,怎样做会计分录 您好!计入工资薪金 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请问,小规模企业提供污泥处置劳务,作为建材利用制砖,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是否要交增值税,季度开普票超过30万,财税2011 125号文 财税2015 78号文 都还有效吗 是否成为一般纳税人之后有70%即征即退,还是现在小规模的时候就不用交税,我都按3%交了增值税了 如果不用交,能退吗 您好!另外,由于您季度开票超过30万,也不得享受季度销售额30万以内的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请问老师,我家是建筑装饰公司,如果有个装修工程是无偿给对方干的,也就说只有成本没有收入,这种情况可以吗?根据 《财税 2016 36号文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原则上来看,这种情况要视同销售。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小规模企业去年免征的增值税计提以后没有做“营业外收入”处理,一直挂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今年如何做会计分录处理?金额较大的话 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 借:应交书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金额较小,直接计入到当期的营业外收入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