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把您的香港公司文件给香港的律师做份公证
2.需要您的开户行出具一份银行资料证明,
若银行您的帐户没有一定的使用时间,没有一定的资金流量,大多数银行最多可开存款证明
3.必需租有一正规写字楼,而且有些城市作代表处,该海外公司的注册人必需有外籍人士的参与
4.所谓办事处或代表处只是一个业务联络点,收款或签合同还是需要用你的香港公司来操作
5.国内工商管理局办理时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以后每月也会有费用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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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是不是有了香港公司在国内的办事处就可以申请居住证 ?
外国人办居住证的前提是要有自已的办事处,但有办事处后还需要到当地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许可手续;在获得就业许可证后方可到当地的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长期居住证。
2 国内办事处是不是一定要提供办公地点?
境外公司如在大陆设代表处或办事处,必需有正规的写字楼租赁合同才可申请办理。同时需把您的香港公司文件做一律师公证,还需要香港公司银行帐户出具一份资信证明。
3 没有国内办事处是否可以申请居住证?
只能是他找到一家公司能够聘用他作为雇员,并能能帮助他到当地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许可手续,获取就业许可证。
4 国内办事处能有什么用途?
办事处与代表处只是作为业务联络点,其所设帐户并不能收货款,所以设与不设只能是看您自已的业务需要而定。毕竟设立以后的维护费用可不少。
5 国内办事处的账务怎么操作?需要不需要报税和做账什么的?
国内的任何一家公司或代表处报税都是一月一报,做帐肯报税肯定是免不了的,具体费用看您的帐目而定。
6.具体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应在来深就业的外国人入境后15日内,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2)、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交就业申请资料,经批准后凭《受理申请回执》领取《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3)、用人单位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到公安部门申领《办理职业签证居留证申请通知书》;
4)、用人单位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办理职业签证居留证申请通知书》或职业签证到劳动保障部门申领《外国人就业证》;
5)、用人单位持《外国人就业证》和《办理职业签证居留证申请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到公安部门办理职业签证和居留证件。
办理代表处流程
境外公司资料→香港律师公证→公司→外经委审批(贸发局)这个需要看行业来确定有些是不需要→工商局登记→代码、税务外汇
需要提供文件
公司简介、资信证明、章程、股东名册、董事任职文件、董事会决议、代表处名称、驻在期限、首席代表委任书、首席代表身份证明、首席代表简历、照片、租赁合同
需要的资料如下:
1.合法开业证明(开业证明及其公 证认 证,即在当地公证机关公 证,再于中国大使馆进行认 证);(1份)
2.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1份)
3. 租用办公楼的租赁合同原件(租期一年以上),驻在证明原件,指定办公场所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大楼公章),
租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
注:该办公楼应属外经贸委认可的楼宇范围
办事处需要文件:
1-需做好香港律师公证
2-让开户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3-提供大陆城市的正规写字楼租赁合同
4-填写申请表格
5-提供首席代理的身分证明原件
然后即可到工商部门申请即可
时间为2-3周时间可办好
办好后可申请工作证
申请工作证后可办申请长期居住证
(一) 申请书: 1)常驻代表机构的名称2)首席代表机构人员名单3)企业简况,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业务范围4)办公地址5)驻在期限
(二)任命书/任命书内容如下:由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委任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和代表的授权书
(三)首席代表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签名)
(四)中国驻当地大使馆认证
(五)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书
(六)房产证复印件、涉外办公楼驻在证明
(七)首席代表和代表各4张2寸照片
办理代表处流程如下:
境外公司资料→香港律师公证→公司→外经委审批(贸发局)这个需要看行业来确定有些是不需要→工商局登记→代码、税务外汇
需要提供的文件:
((1境外公司简介
(2资信证明
(3章程
(4股东名册
(5董事任职文件
(6境外公司简介
(7事会决议
(8代表处名称、驻在期限
(9首席代表委任书
(10首席代表身份证明
(11首席代表简历、照片
(13租赁合同
代表处设立所需资料:
1、A提交外国公司有关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书、外国公司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达到六位数、最好写上资金往来正常或无不良记录)。上述证明须经外国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后再经中国驻法国大使馆认证。―――海外公司來中國設代表处
B、提交香港公司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和香港公司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达到六位数、最好写上资金往来正常或无不良记录)的香港律师公证(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香港公司來中國設代表处
注:资料中应有显示谁是法定代表人。外文文件、证明须附加盖翻译企业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2、代表处首席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须核对原件)、彩色照片2张(1寸或两寸免冠)。
注:身份证明指外国人士的护照和签证页;港澳人士的港澳身份证及通行证;台湾人士的台胞证和台湾身份证;持中国护照人士的护照及外国长期居留证明。
3、租赁合同(多页的那种)原件2份(用投资方名义和代表处首席代表的名义的去承租、合同期一年以上、用途为办公、租赁管理所盖合同登记专用章)、所租赁房屋的整栋消防验收合格批文、部分合同需要房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处同意设立代表处的同意书, 註冊地址向工商局提出申請後,取得工商局的場地證明回執.
4、其他表格文件(由代办方提供)。
办理完成后代表处所有证件和印章: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
2、代表处公安局刻章登记卡;
3、代表处公章、财务章、首席代表私章;
4、代表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IC卡
5、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6、地税税务《税务登记证》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