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挂面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规定的粮食复制品,是农产品,淀粉是属于食品添加剂。
本企业一般纳税人,购进一批农产品,购买时候抵扣了11%的税率,现在没有加工,直接销售出去,那我单位销项税额按11%税率还是按17税率计算 您好 10%税率计算
您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有11%、13%和17%三种,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我公司是生产制造型企业,同时具有钢结构安装资质。现签订一项甲供材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制造和安装项目的金额。请问: 1、在这项合同中,我们把加工制造部分的收入按17%纳税,相对应的委外加工费用的进项税予以抵扣; 2、安装部分的收入按3%纳税,无进项抵扣。这样进行处理正确吗?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服务,属于特殊的混合销售行为。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其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
您好!您这边注册地址在工商局普陀变更之后也需要到对公账户开户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地址普陀变更备案;您这边要在离您新地址附近的银行办理业务;首先需要将现在的对公账户办理注销;...
谢谢 第一个问题: 增值税税率是一般纳税人使用的,有17%和13%、11%、6%。征收率是简易办法纳税时使用的,有3%,和4%、6%。农产品叫扣除率,用买价*13%等于可抵扣额。请具体说明你公司行业及业务,以便解答。
增值税法律法规列为销售,有的构成会计销售,有的不构成会计销售,容易漏报或误计税款案例。特别是不构成会计销售的应税业务,如:将自产、委托加工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加工品、委托加工品或购进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加工品、委托加工品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加工品、委托加工品、购进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由于这些业务不构成会计销售,在会计核算中不需要按入账科目核算,而是直接按成本转帐,容易造成漏计或错计税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