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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合同已签订,但是款项未收,发票也未开,收入应在何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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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顾问回答

袁蓉蓉
袁蓉蓉服务年限:7客户评分:4.9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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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在提供咨询服务时确认收入或者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确认收入。

参考文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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