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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提供服务,这个预收款也是不交税的,待提供服务后再予以纳税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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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36号文中第四十五条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如果我们属于非建筑服务或者租赁服务,那即便我们收到款项尚未提供服务,这个预收款也是不交税的,待提供服务后再予以纳税

专业顾问回答

杨艳艳
杨艳艳服务年限:10客户评分:5.0 /5.0

资深税务筹划师向TA咨询

是的,只有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预收款时要交税。其他项目收到预收款时没有开票,就不需要交税。

谢谢你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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