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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促销用品的增值税问题

1位顾问回复449人看过

老师,我们公司是小家电企业,采购了一批雨伞,在市场上搞活动时当礼品赠送,请问是不是要视同销售处理缴纳增值税

专业顾问回答

赵乔兵
赵乔兵服务年限:5客户评分:4.8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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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根据细则的规定,将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在增值税处理上 是需要视同销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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