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给员工的住房补贴,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可不可以不计入工资薪金,单独作为管理费用?算作管理费用的哪一项,可以是安置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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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为职工住房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属于职工福利费。因此,企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因此一般是不作为管理费用处理的。
您好:上海前海崇明补贴政策如下 优惠: 1、企业所得税减免10%:(金融行业不享有); 2、境外的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可全免; 3、前海企业享受跨境贷款,境外人民币利率更低方便企业融资...
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误餐补贴不需要计入工资缴纳个税,可以报销的形式计入公司费用 您好,符合国家要求的误餐补贴是不需要计入工资缴纳个税的,是可以直接报销计入公司费用的。您好,给员工发放误餐补贴,需要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缴费人应当要求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在汇款附言栏中录入上述缴费信息,通过邮局汇款的,还应当要求邮局工作人员录入完整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这些信息在以后的程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费用不得寄到专利局受理处。缴费人汇款时,收到银行或邮局汇款凭证应认真核对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缴费人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补充缴费信息的,以专利局收到正确信息之日为缴费日。
很多客户,可能看到有些文,比如同时符合拨付资金的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管理办法,有资金专项用途的拨付文件等,这种情况下规定了企业对该资金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但大家别忽略关键性的一点,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的前提还有一点,就是企业对该资金的使用支出要单独核算。所以一般的政府补贴收入,全部都要计入收入总额,计算利润,去缴纳企业所得税。
请问上海的取暖补贴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吗 您好 按冀地税发〔2009〕46号:各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县以上)规定标准向职工个人发放的防暑降温费暂免征收个税,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部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税。以上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您。
个人出租住房给公司办公用每月租金1400元,年租金16800元。只要不在合同里区分用途,房产税就可以按4%,对吗?税金计算是这样吗?房产税:16800*4%=672元个人所得税:*10%=652.8元【费用扣除是每月可以扣除800元吗?综合税率652.8/16800=3.89%】如果承租方承担税费倒算开票金额为16800/=18239元,老师,麻烦您帮我看看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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