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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销项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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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共销项税的计税依据:财产保险公司购进21657元赠送客户礼品,发票是增值税专票,税率17%,不含税金额18510.26元,税3146.74元。视同销售的销项税税率17%,计算销项税如何计算?

专业顾问回答

杨艳艳
杨艳艳服务年限:10客户评分:5.0 /5.0

资深税务筹划师向TA咨询

你好!

首先明确一下:

保险公司销售保险时,附带赠送客户的促销品,如行车记录仪等,作为保险公司的一种营销模式,购买者已统一支付对价,不列为视同销售范围,按保险公司实际收取的价款,依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果非上述情况,该礼品必须按视同销售计算:

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规定,企业视同销售行为中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计入管理费用,销项税为3126.74。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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