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Hi~仲企财税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仲企财税问答>税务合规指导>股权转让和分红的个税处理
问答首页公司注册(3288)公司变更(351)公司注销(457)公司转让(110)个体户注册(103)

股权转让和分红的个税处理

1位顾问回复524人看过

求解释。公司股东变更,原来2个股东不变再增加一个股东,原来的2个股东分别将自己的股份低价转让给第三人,转让比例都为总股份的10%,转让前一个月所有者权益为100万,股本总额50万。地税核算转让的那两个人需要交个税=净利润50*10%*20%。如果当月按照转让的比例分配股东红利,那这一部分的个税是否要重复再交?当时我们向地税老师提出,个税会重复缴纳,地税老师说,后面再分红的话,股权转让这个个税可以抵减分红个税的。

专业顾问回答

杨艳艳
杨艳艳服务年限:10客户评分:5.0 /5.0

资深税务筹划师向TA咨询

您好!

按照地税专管员的说法进行操作。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