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工程,自建厂房领用自己生产的水泥时,增值税这块,为什么借记:应交税费 ——待抵扣税额(应纳增值税 ×40%)贷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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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为这40%的这部分进项税,虽然认证了,但是是不能在当期抵扣的,所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放在待抵扣税额里,作为第二年抵扣的依据。第二年抵扣时,再做,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 ——待抵扣税额(应纳增值税 ×40%),账就平了。
我公司是电力设备销售及电力工程安装,我想咨询一下,这个行业的增值税税负 补充: 还有这个行业得平均所得税税负 您好: 行业的税负我也不清楚,你是从哪知道这个行业税负重要的?每个财务人员都应该针对自身的税务风险进行评估,争取做到滴水不漏。
但是也有朋友是每月把进项、销项对冲转出未交增值税。
最近在增值税学习中对视同销售这一块比较模糊。主要在以下几个问题。最好能提供一下依据,谢谢。最近学习了解到自产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但应该增后是否已经不存在非应税项目了?
进行税收自贸区合规的前提必须是合法的,所使用的税务处理都是有法可依的。房地产开发企业5%的适用只有两种情况: 1、小规模纳税人 但是,需要注意营改增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的限额是500万元。您们如果现在是小规模纳税人需要计算您们未来开发项目的销售额,一旦转为一般纳税人后就不能继续按照5%征收率了。如果不满足老项目的条件或者现在是小规模纳税人但是未来该项目销售过程中会被转为一般纳税人的,就需要好好考虑11%的税率了,不要想着5%。
公司筹建时自购水泥修路,不通过工程物资。购水泥的进账要不要分2年抵扣?如果可以,那么就应该计在建工作,完工后计固定资产,如果不属于就应该计入相应的待摊费用,在可使用期间摊销。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增值税法律法规列为销售,有的构成会计销售,有的不构成会计销售,容易漏报或误计税款案例。特别是不构成会计销售的应税业务,如:将自产、委托加工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加工品、委托加工品或购进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加工品、委托加工品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加工品、委托加工品、购进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由于这些业务不构成会计销售,在会计核算中不需要按入账科目核算,而是直接按成本转帐,容易造成漏计或错计税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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