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老师你好,问题1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建筑劳务公司,今年给甲方开的都是专票,我们公司自己本身收不到专票,这样只有出项没有进项对公司有没有什么风险,?问题2我们的公司企业所得税是核定的。成本就是工人的工资,现在做成本就是工资表,工人签字按手印在3500以下开现金,想问一下这么操作我们会面临什么风险,还应该怎么操作?问题3劳务公司税法上要没要求必须给红米民工上保险,这个保险是什么保险?
本企业一般纳税人,购进一批农产品,购买时候抵扣了11%的税率,现在没有加工,直接销售出去,那我单位销项税额按11%税率还是按17税率计算 您好 10%税率计算
当月认证,当月抵扣,过期作废。
我公司是一家酒店,一般纳税人,住宿可开专票,餐饮,娱乐只能开普票,但买菜款是收购发票进项税可抵扣。因此,餐饮服务、娱乐服务属于明确不得抵扣事项,通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若无其他不得抵扣原因,住宿服务则是可以依法抵扣,也就可以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餐饮服务、娱乐服务对方不得抵扣,但是仍然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因此与之相应的支出如果取得合法扣税凭证则可依法抵扣。
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是简易征收,采购的商品也未做进项抵扣,如果这些商品发生赠送行为,即有视同销售的情况发生,那可以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而对于此种视同销售货物,则无简易征收规定。因此应当按照适用税率计提销项税额;相对应的,赠送商品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则可以依法抵扣。
你好,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不能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