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在市区,分公司在镇,总分公司按地t或分属不同税务分局管辖,但在同一县市,分公司要单独核算吗?分公司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要单独申报吗?还是以总公司名义一起申报?
感谢解答 你好,是可以由总公司统一核算操作的,分公司报送帐务资料、税务资料到总公司即可。具体还需要根据具体业务判断。
即企业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在每个纳税期间,总机构、分支机构应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等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汇总纳税企业应根据当期实际利润额,按照上问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预缴;在规定期限内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也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按照上述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预缴。
请问老师,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注销,需处置固定资产,1.若转让给总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及所得税吗?谢谢老师 尊敬的您好!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
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一般纳税人,分公司开票、收到的销项票总公司可以用吗?分公司要设置账簿吗?分公司非独立核算,可以直接在总公司进行核算。纳税申报要看在税务登记的情况,一般增值税是独立申报,企业所得税是汇总纳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