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我想问下你 我看到每个月应交税费跟我实际上要缴纳的应交税费不一样,我查到从去年9月份开始建账的时候 进项税额就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的进项税额不一致,那我现在怎么调整账务呀?之前计提增值税的时候 不是对应的冲当月的进项和销项税额
购买一辆轿车→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但是也有朋友是每月把进项、销项对冲转出未交增值税。
开票29000,11%的税,已在外地预缴增值税522.52,城建税36.58,印花税8.5,当月认证发票税额4152.33,如何做分录。还有地税的附加税该怎样计提,这个月进项大于销项税了是不是就不用计提附加税了,只按照已缴纳的增值税522.52计提教育税附加、水利费。以上答复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请问,房屋租赁现在交纳增值税,由此产生的销项税额,是否需要单独交纳?还是只要我有足够的进项税额抵顶,就可以用我的进项抵顶该笔销项税额 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不要单独交,可以和其他业务的销项进项合计在一起计算,只要有足够多的进项,就可以抵扣该笔销项。
平时月末应交税费的明细科目都没有结转,年末怎么结转?对于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额等年末是否结转平,原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没有明确,新的财会22号文《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同样也没有明确。实务中,有人是进行了结转,也有人没有结转,两种情况都是存在,也谈不上谁对谁错。对于年末计提的应交税费——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有有余额属于正常现象,因为这些需要次年1月份缴纳,属于正常的负债,不应考虑结转。
老师,这月有进项税额转出、加计抵扣10%的进项税额、280元的技术服务费,计算应交税费时,是销项税-280-不能转出的进项税-加计抵扣10%的进项税吗?并且以此作为基数计算附加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