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Hi~仲企财税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仲企财税问答>税务合规指导>地税局对开的通用机打发票销售费用—促销费或宣传费这样作帐对吗?
问答首页公司注册(3289)公司变更(351)公司注销(457)公司转让(110)个体户注册(103)

地税局对开的通用机打发票销售费用—促销费或宣传费这样作帐对吗?

1位顾问回复616人看过

老师好:我看了一家自开的地税局通用机打发票这样作帐,借:销售费用—促销费或宣传费60万,贷:银行存款60,不知对不对?因为在专用发票时还有一个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而这笔分录没有地税方面的税种

专业顾问回答

姜娜
姜娜服务年限:4客户评分:4.8 /5.0

高级会计师向TA咨询

首先,地税局通用机打发票一般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对方收到发票时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发票金额全额计入费用。

其次,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是有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才能开具,因此,对方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故,在收到地税通用机打发票做账时是没有“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这笔分录的。

以上答复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