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Hi~仲企财税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仲企财税问答>税务合规指导>我想问下在上海地区核算个人所得税时公积金扣除标准是什么
问答首页公司注册(3267)公司变更(346)公司注销(457)公司转让(110)个体户注册(103)

我想问下在上海地区核算个人所得税时公积金扣除标准是什么

1位顾问回复589人看过

我想问下在上海地区核算个人所得税时公积金扣除标准是什么【劳务派遣】

专业顾问回答

赵乔兵
赵乔兵服务年限:5客户评分:4.8 /5.0

资深注册顾问向TA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二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执行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标准。即: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分别不超过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也就是说,对于一般收入水平来讲,分别不超过工资12%即可;但是如果工资比较高,那计算基数则最多为当地工资3倍。至于您提到具体地区具体标准,比如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可以咨询一下当地主管部门或者到相关网站查询。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