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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购项目,工程已结算,款未收,发票没开,可不确认收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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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政府回购项目,工程已结算,款未收,发票没开,可不确认收入吗?谢谢

专业顾问回答

杨皓强
杨皓强服务年限:3客户评分:4.9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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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你好:

根据36号文相关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行为(不包括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四)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应该属于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也就是说,你办理完结算的当天就应当是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所以应该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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