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非房地产企业购置土地所缴纳的契税,印花税应记入无形资产
老师,我在书上看到这样一段话,不知是不是真的啊?两种制度下印花税分录不同吗?
老师您好,房地产行业土地购置拆迁取得的财政补助、废物变卖收入等,应当计入什么科目,怎么账务处理,是否涉及税收问题?参照政府补助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涉及企业所得税:在企业所得税处理方面,政府补偿款项属于财政性资金,视为收入处理不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如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则应在收到当期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征税,其支出形成的成本费用也可以按税法规定税前扣除。
也就是说,对将不动产投资入股换取股权行为属于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有偿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行为征收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规定:装饰装修行业属于建筑行业,营改增后建筑装饰行业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外提供建筑劳务按照11%的税率计算;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3%的“征收率”。建筑装饰装修行业主要特点是成本费用中人工成本占比较高,取得增值税进项较少。以清包工或甲供材业务模式为主,也可以享受简易计税,执行3%税率。
某房地产企业与政府约定合作开发土地,并签订合同,约定了一级土地开发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各项税费,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统一由房地产企业包干费用,支付给政府,上限是5亿,超过5亿就不用再付。并制定了分期付款进度表。请问这种情况的包干费用要如何做账?是否根据每一笔款项相应计入开发成本等会计科目?尤其是那次总额5亿的,如何处理?根据每一笔支出直接计入开发成本就行,开发成本顶多5亿,没有其他核算内容。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费——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