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一年一度的中秋节、国庆节又要到了,发购物卡来代替发慰问品成了很多单位的选择,职工也普遍欢迎。那么,如果单位给职工发放购物卡的费用计入工会经费,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界定,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可以理解,为员工发放购物卡属于“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且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按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老师,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中包括:职工防暑降温费,可是又说要把企业给员工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并入发放当月的工资中,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这个到底应该怎么处理,是按14%税前扣除呢,还是按工资处理,发生时,怎样做会计分录 您好!计入工资薪金 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我在事业单位上班,今年前十个月停薪留职了,和其他人一起开了个公司,从公司取得了收入,但是今年十一月份又回事业单位上班了,公司还在,也从公司取得了收入,想问一下,我今年的个税该如何申报?现在汇算清缴只是出了一个征求意见,最终的定稿还没有出来,具体可以参考以下征求意见稿的内容,看您是否需要汇算清缴。
个税申报中零工和一般的全职职工的工资申报在哪里区分呢 临时工如果和公司员工一并按照工资申报个税,那就没有区别,临时工也算是公司员工了。
我公司为员工解决员工住宿,租了5套房,核算时入了物业费,属非货币性福利吗?是属于非货币性福利的,应该按照合理方法计算每人承担的房租,和当月工资一并计征个税。
那么我在计提本月工资的时候计提的工资表上面必须要体现出代扣的社保和个税吗?只反应应发工资可以吗?等下月实际发放时再把代扣款项以及发放金额完整的计入工资表可以吗?可以这么操作,对账务处理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