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每月结息,而是按季度结息。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到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财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一般在借方负数表示,因为是利息收入)
请问老师,营改增之后,像没有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挂靠我单位后,我们的账务处理是什么样子的?其次,营改增后,工程款必须要价税分流,这就涉及到双方对挂靠费的约定,从工程造价到报价系统,都要进行调整。(这实际上才是建筑业、房地产营改的最大难点。对前述案例在营改增模式下的计算,进行一个分析: ①收到1,000万元工程款,按11%的税率分离价税。营改增后,由于建筑公司的税负直接受进项票的影响,所以,建筑公司必须要把握住挂靠中的主动权,或者约定在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之外,再收取挂靠费用。
单位2024年没有计提年终奖,2048年2月发放奖金,账务如何处理?虽说奖励性质是2024年的 但是金额发生是在当期的 因此 该年终奖依然需要入当期成本 只是在个税缴纳时 可以按照年终奖励性质进行缴纳个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奖励费 贷:银行存款 月末再相应结转成本就行了
相较大企业很多小企业在经营上面更容易陷入困难当中,为了扶持小企业在市场当中扎根国家给出了很多相关政策可以合理利用起来,还有小企业如何合理闵行合规中的答案也需要大家去做出研究。小企业如何合理合规?
单位食堂,办理自助了售卖机,款项每日入公司账。挂食堂往来账务处理。需要交税,未申报存在税务风险。
我单位是做速冻产品的,购买的水饺馅原材料蔬菜等都是从农户或农贸市场买的,能作为免税农产品做账务处理吗?税务机关怎么才认可呢?例如,从农贸市场购回1170元小虾作为原材料能这样做分录吗?借:原材料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30 货:银行存款 1170同时结转: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 贷:原材料 1000 您好!只是第一个分录不平。
根据 财会2016年 22号文件中规定 “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计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贷记损益相关科目”。这个条文的意思是 要先确认增值税 销项税额,然后在转出。但是我公司是生产饲料的,给税务局做了免税备案, 确认收入的时候没有确认增值税。我有点迷惑 补充: 我单位这样处理肯定没错,那要怎么理解这个条文?这里要设置一个减免税额的明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