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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公司开的技防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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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公司开的技防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抵扣吗?

专业顾问回答

袁蓉蓉
袁蓉蓉服务年限:7客户评分:4.9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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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司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认证抵扣。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按规定取得扣税凭证,符合扣税的其他条件时,能否抵扣,采用排除法判断,只要不属于明确不能抵扣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依据财税【2016】36号文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需提醒关注的是,根据财税[2016]68号文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贵公司需注意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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