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该注册资金由若干人def等共同出资。目前def需向A公司或者c转付成立B公司的注册资金,以确认实际的投资人身份。
我司是2014年3月份从别的老板哪里接手过来的,现由于经营地址变更,从冷水滩我迁移到零陵区,在办理地税迁移时,税局要求补交以下税种:A.注册资金1000万的印花税;;B、税务还有一说法,要求补交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请问老师,所课的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是 依据哪个金额来交税呢?企业是扣缴义务人,必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将转让所得扣除投资成本和相关合理费用后按“财产转让所得”20%的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
请问,A公司转让股权给自然人,实际注册资金已经转回A公司,实际是一个壳转让,双方都没有收付款,签订一个0转让协议,那这个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印花税,如果要交,缴纳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而实际又没有转让钱,怎么代缴印花税?转让金额为0,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但如果税务认为转让价格偏低,不公允,可能会重新核定转让价格,那就要按核定后的价格计税了。
你好,把大陆人的股权转让给香港人,这样的话公司的性质就会由原来的内资公司变为中外合资企业。您好, 如果股东将股份转让给香港人,性质就会静安变更为外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这取决你转让的是部分还是全部。
我公司是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未上市,注册资金一亿元,法人和他妻子分别占股58%,42%,现在老总想把自己和妻子的股权转让给自己的儿子,他俩降低持股比例,儿子成为大股东,请问转让过程中会涉及到哪些税,分别是多少,有没有合理的合规方法?谢谢老师 您好!
公司有房产,土地使用权,有银行贷款。贷款还清后转让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四条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在按实缴的注册资金原价转让的前提下,只申报个人所得税,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