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麻烦问一下补充医疗保险职工怎么享受?国有企业,现在是按照职工拿来的药费发票进行报销,这么做合理吗?还有就是职工开的药费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同学您好,建议针对如下信息进行问题必要信息的补充。
1)行业。
2)公司规模(财务部人数、公司总人数,公司年营业额)
3)所在地域
4)业务背景
5)当前状况(已经做了什么)
6)存在问题缺啥补啥,期待您的问题丰富。并且下次记得要保持这样提问,不然我会一直追着您(⊙o⊙)
爱你的
导师助手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因此,贵公司为全体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所支付的保费不属于可税前扣除的商业保险费范围,相应支出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上述三种情况均明确,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凡购买符合条件健康保险产品的纳税人,应按本通知规定程序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凡符合该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进一步解释道: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如,按规定从企业福利费中支付给职工的困难补助、救济金、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工伤补偿费、丧葬费、抚恤金、独生子女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等,均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请问老师我们在19年12月本已经在客户端申报个税,由于在15号未及时降税费打入税卡转户,没能按时缴纳个税,为了避免滞纳金,就在客户端更正改成零申报了。如今2020年我们19年账面个税因为已经计提所以仍有余额存在,请问现在我们应该如何操作才能在不更正申报缴纳滞纳金的情况下,补交12月的个税,并将19年账面余额清零?我们打算采取将12月职工实际收入合并到20年1月一起核算交税,这其中还牵扯到一些职工今年离职的情况,但去年12月个税单位还没处理完,所以不知道如何操作?
请教老师,我公司宿舍购进一套床及其床上用品,请问可以直接走管理—福利费吗,还是必须入固定资产 补充: 合计1万元 金额较大的话需入固定资产,如果金额不大可以直接走福利费计入当期损益。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实际工作中,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可以有如下两种操作办法: 女职工产假期间先行发放产假期间工资;待生育津贴申领到帐后,进行对比:如果已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将差额部分一次性补发;如果已发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么不再补扣差额部分。同时,应该将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进行对比,补差发放。
请问老师我们在19年12月本已经在客户端申报个税,由于在15号未及时降税费打入税卡转户,没能按时缴纳个税,为了避免滞纳金,就在客户端更正改成零申报了。如今2020年我们19年账面个税因为已经计提所以仍有余额存在,请问现在我们应该如何操作才能在不更正申报缴纳滞纳金的情况下,补交12月的个税,并将19年账面余额清零?我们打算采取将12月职工实际收入合并到20年1月一起核算交税,这其中还牵扯到一些职工今年离职的情况,但去年12月个税单位还没处理完,所以不知道如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