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个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为不同的人。《青浦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青浦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请注意,该规定要求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订立后向**专利行政部门备案的时间是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也就说,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在向**专利行政部门备案之前,双方所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如果没有其他无效情形,就已经生效了。同时,该《实施细则》第15条第2款把备案期限限定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也是不恰当的。
请注意,该规定要求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订立后向**专利行政部门备案的时间是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同时,该《实施细则》第15条第2款把备案期限限定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也是不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