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税根据增值税和消费税之和计算得出,因此如小微企业可享受增值税或消费税免税政策,导致计算出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之和为0的,附加税也为0;否则应按照实际计算的附加税缴纳。
老师你好,问题1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建筑劳务公司,今年给甲方开的都是专票,我们公司自己本身收不到专票,这样只有出项没有进项对公司有没有什么风险,?问题2我们的公司企业所得税是核定的。成本就是工人的工资,现在做成本就是工资表,工人签字按手印在3500以下开现金,想问一下这么操作我们会面临什么风险,还应该怎么操作?问题3劳务公司税法上要没要求必须给红米民工上保险,这个保险是什么保险?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电商食品经营临港新片区许可证办理预包装食品经营临港新片区许可证含网络经营即可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的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2.公章; 3.法人身份证信息及个人数字证书; 办理下来资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办理周期:7-10个工作日。电商办理食品经营临港新片区许可证是办理营业执照和预包装食品经营临港新片区许可证。
本企业一般纳税人,购进一批农产品,购买时候抵扣了11%的税率,现在没有加工,直接销售出去,那我单位销项税额按11%税率还是按17税率计算 您好 10%税率计算
请问附加税是根据加计抵减后的应交增值税计提,还是按加计抵减前的应交增值税计提?加计抵减金额的会计分录怎么做?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发生业务时正常处理,不考虑加计抵扣。下个月支付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回答仅供参考。
我是建筑业营改增一般纳税人,有一个新项目选择清包工方式简易征收,那其他的项目还可以选择一般计税吗?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计税方式是按照项目采用的,一个新项目选择清包工方式简易征收,其他项目还可以选择一般计税,36个月不能更改计税方式指的是一个项目的计税方式不是一个公司的计税方式。
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是简易征收,采购的商品也未做进项抵扣,如果这些商品发生赠送行为,即有视同销售的情况发生,那可以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而对于此种视同销售货物,则无简易征收规定。因此应当按照适用税率计提销项税额;相对应的,赠送商品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则可以依法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