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母公司发工资还是子公司发工资,只要是企业发工资,肯定是工薪所得。除非该员工,以个人名义与子公司签署或承接了劳务,但是在一个集团内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允许本集团的员工在集团内承接私活的。
感谢解答 你好,是可以由总公司统一核算操作的,分公司报送帐务资料、税务资料到总公司即可。具体还需要根据具体业务判断。
我们有两个公司 A是实际的经营公司,员工的合同基本都是和A签的。B公司已补缴了5万多的税。如果只是单纯地调整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该怎么做税金呢?A公司补提工资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付职工薪酬 由于利润减少,则也调减所得税费用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这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产生借方余额。
2019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 居民个人2019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无需自行按月申报,若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文件规定情形,则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老师你好,问题1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建筑劳务公司,今年给甲方开的都是专票,我们公司自己本身收不到专票,这样只有出项没有进项对公司有没有什么风险,?问题2我们的公司企业所得税是核定的。成本就是工人的工资,现在做成本就是工资表,工人签字按手印在3500以下开现金,想问一下这么操作我们会面临什么风险,还应该怎么操作?问题3劳务公司税法上要没要求必须给红米民工上保险,这个保险是什么保险?
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所得税的企业,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老师能举个例子吗?比如该项技术的员工工资,如果是管理人员工资,应该按照一定比例分摊给该项技术,不能全部扣除,因为管理人员也可能分配精力到其他项目。
老师,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差额征收,增值税按差额计税,企业所得税如果税务机关核定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收入按全额还是按差额计算呢?关于印发《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工作指引》的通知第七条、第八条规定: ü 30号文第六条“应税收入额”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的应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