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自己开自己的车外出办事,所发生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所报销的差旅费,在公司不与个人签订协议的情况下是否能够税前扣除?因为这个费用金额总计比较大,想问老师,关于这个费用我们改如何管控?
公司成立两年半没有工资支出,6名员工在总公司即原单位领工资,16、17年发生了很多差旅费,是不是要所得税调增啊,调增后利润为正数15万,如何补救,感谢老师 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跟税务如何解释该差旅费发生缘由?纳税调增填写《A104000 期间费用明细表》
但此时,公司入费用冲减公司利润的数字只是4000元补贴,税务机关会认为,车辆补贴费用已然包含汽车消耗的费用,因此,此种情况下,“私车公用”所取得的费用发票不允许列支公司费用。私车所有人甲某,与企业签署车辆租赁协议,月租金4000元,双方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据此,企业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应当是企业本身发生的,而非企业投资者发生的,因此“私车公用”发生的诸如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仓库搬运过程中不小心损坏了样机,从而发生了维修作业。在没有发生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支付的赔偿金,不属于经营活动,不属于开具发票范围,无需扣缴税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境外非居民企业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税,其他所得的所得来源地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目前无相关法规文件明确规定赔偿款的所得来源地,且向境外支付赔偿款无需办理和提交《备案表》。
公司没有车,业务员有时会用自己的车去跑业务然后拿加油l类似报销差旅费,这种情况怎么处理,金额不多一年也就几百块,会有税务风险么?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由于车不是公司的,其发生的费用不允许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可能会被税务要求纳税调增并补缴企业所得税。在实务操作中,一般是企业与员工签订私车公用协议,使用员工私车用于公司的相关业务,能够证明报销的油费是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就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了。涉税事项回答仅供参考,具体操作以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