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是合伙企业,以前年度是亏损的,如果今年是盈利的比如今年12月份的利润表中本年的净利润是正的,1、但是如果减去以前的亏损后是负的,今年是不是不能给合伙人分配收益,也不用缴纳合伙人的生产经营个税,2、如果今年的净利润减以前年度亏损是正的,是不是只差额的部分交税,并且差额的部分可以向合伙人分配收益?
但是也有朋友是每月把进项、销项对冲转出未交增值税。
您好!您这边注册地址在工商局普陀变更之后也需要到对公账户开户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地址普陀变更备案;您这边要在离您新地址附近的银行办理业务;首先需要将现在的对公账户办理注销;...
您好老师,不好意思麻烦您百忙之中能帮我解答,我们公司的业务主要是绿化工程业务,另外有一个苗木场单独注册的.公司业务有单位挂靠,也有中包,分包形式.具体问题:1,单独注册的苗木场和公司的工程业务往来怎么计算?发生的临时雇工费用怎么列支以及是否要交税?通常情况下,此类服务提供方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涉及的税费相对较低,具体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
公司是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存在亏损,现在企业被拆迁,补偿款尚未收到,请问,是否改查账征收比较划算?按拆迁专项差额,还是经营混同?是否按照核定征收,需要税务局来确定的,所以不是你想按照查账征收就能按照查账征收的,补偿款交税,是按照政策性搬迁制度来确定的,总体思路也是按照搬迁收入减去搬迁费用的所得纳税。
一建安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在2018年开票金额已有360万,合同约定按3%开票交税。现又签订了一个200万的合同。如该公司今年开票金额控制在500万以内,其他金额明年再开票,是否就不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应严格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申报增值税及相应的收入。达到500万,就必须转小一般纳税人,但中间还是需要经过申请登记手续的。一般是在次月起转为一般纳税人,从转为一般纳税人起,发生的纳税义务,适用税率为10%。之前按纳税义务发生确认已交的增值税,不用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