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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安装业,营改增后,人工费,材料,辅材如何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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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安装业这块的人工费比例较大应如何解决?

专业顾问回答

金丽
金丽服务年限:5客户评分:4.9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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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营改增后,建筑安装业,材料辅材一般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如果对方是销售自产砂土石灰混凝土等货物,对方可以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人工费,如果是发放工资,则无进项税可以抵扣。可以考虑通过劳务派遣或者劳务外包等方式,让劳务派遣公司或劳务外包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营改增后,如果甲方无硬性要求,规定必须开具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可以考虑选择简易计税方式,3%征收率。老项目,清包工以及甲供料均可选择简易计税。这样无需取得进项税抵扣。由于甲供料无比例限制,因此选择简易计税比较容易。

相关文件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47号)

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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