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需要交增值税及附加外,还需要交什么税?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作价金额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请问各位老师,原营业税政策下,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营改增后,能否继续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同时,该文件第六条规定,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除已规定期限的项目和第五条政策外,其他均在营改增试点期间执行。如果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本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专利申请日、专利号、申请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专利转让权一经生效,受让人取得专利权人地位,转让人丧失专利权人地位,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影响转让方在合同成立前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由专利权受让方承担。另外,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前,转让方已实施专利的,除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应当停止实施。
上海的一公司A公司向B公司购买境外公司C股权给,此股权转让会构成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A公司向B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时未代扣代缴所得税,因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转让方B公司自行向税务局进行税款申报缴纳,购买方A公司不进行股权转让所得税代扣代缴,转让方B公司也已向福州税务局申报缴纳了相应的股权转让税款。对于主管税务机关,7号公告规定的是“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企业所得税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个人理解,不动产转让应由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管辖,即本例中的上海税务机关。
财税2008 137号文第三条:个人销售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税。有没有相关政策?个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商业,在此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房产证为商住,这种不能界定为住宅。
我单位11年购买外地房产一处,现要平价转让给股东,请教老师此业务平价转让是否就不用交增值税及附税了?另有无税务风险?如果税务认为转让价格偏低,可以重新核定金额计算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