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们公司给一员工申报的工资是一万元,然后个税与社保公司承担了,员工实际到手的工资也是一万元,这种情况怎么做比较好呢
我们有两个公司 A是实际的经营公司,员工的合同基本都是和A签的。B公司已补缴了5万多的税。如果只是单纯地调整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该怎么做税金呢?A公司补提工资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付职工薪酬 由于利润减少,则也调减所得税费用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这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产生借方余额。
公司按应发工资为员工申报缴纳了个税,但实际发放时没有扣除个税,请问如何处理?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其实这样做是少交了个人所得税的,应按税后实发工资倒算出税前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
老师,你好,之前听你回答过关于社保与工资的问题,现在有些企业未按照实际的工资购买社保,而社保缴费又纳入了税收部分管理了,这种情况把社保基金与工资匹配不符的情况怎么处理?社保由税务征收后,缴费基数的问题在申报系统里面一眼可见,保险起见,建议企业按照实际工资为员工缴纳社保。某些城市对于个体工商户允许按照居民社保来参保的,居民社保目前只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可实际是有发工资的,没有从公司账户发。那账里要计提工资吗?申报0,你做账有的话,不是告诉人家有问题了吗,申报0,做账肯定也要0的呀
那么我在计提本月工资的时候计提的工资表上面必须要体现出代扣的社保和个税吗?只反应应发工资可以吗?等下月实际发放时再把代扣款项以及发放金额完整的计入工资表可以吗?可以这么操作,对账务处理没有影响。
老师好,我是宝妈今年34岁,已通过税务师4科,余涉税法律明年考过应该没问题,我是金融学硕士毕业,毕业一直在大公司做董事长总裁助理类工作,年薪差不多20—30万,现在有中年危机,觉的自己核心竞争力不够,所以前两年考了税务师,而且我特别看好税务合规这个行业自己也很感兴趣,也觉得适合自己,更是目标自己在40岁左右能开个税务咨询公司,现在理论是有了,也快拿证了,但是没有实操经验,现在也做不了税务咨询,很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