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1-8月一直在预缴,9月份做的19年基数核定,然后根据缴费通知单前八个月的预缴金额要比征缴的多,然后9月份社保缴纳是按照征缴数减去预缴数差额补齐的,请问申报9月份个税时,个人部分险种金额应该怎么计算!
我公司成立之初,员工是从关键公司调入的,工资是我公司发,但是员工关系还没有和上家关联公司分离,所以社保公积金都是关联公司代付的,社保公积金的款项是我公司出的,请问我公司可以扣除社保公积金吗?个税也是关联公司代扣的,可以做到我公司凭证里吗?
老板考虑到企业负担过重,每月工资发放很多,如果按工资总额交社保,公司难以承受,不知道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下限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不高于最高工资标准300%
我们是一家餐饮连锁,都在一个城市,公司有3个店,分别隶属于这3家公司。1家总公司,另两家在分公司名下。我们只有总公司开社保户了,员工都在总公司交社保。现在问题是,总公司名下的这家店暂停营业关门了,就是没有收入了。主要还牵扯到每家公司要报个税 补充: 是根据会计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补缴个税中关于社保公积金的扣除问题我公司去年底成立,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为11月份,但是员工与其原公司的关系并未解除,而且由于我公司原因,12月才全部入职,而他们的社保和公积金都还是由原公司交的,但是12月份的工资是由我公司支付的,支付的是税后的工资,如果现在我公司想补缴12月份的个税,那么员工的个人社保证明上的公司名称不是我公司,地税认可吗?谢谢老师 补充: 新公司的社保今年初才办下来 您好!原单位没有扣,在你单位可以扣,不能重复扣除 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那么我在计提本月工资的时候计提的工资表上面必须要体现出代扣的社保和个税吗?只反应应发工资可以吗?等下月实际发放时再把代扣款项以及发放金额完整的计入工资表可以吗?可以这么操作,对账务处理没有影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二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