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员工有雇用关系的员工取得的收入为工资薪金,比如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没有雇用关系的为劳务报酬,比如仅是兼职,比如打扫卫生阿姨等。
杨先生每月工资20000元,专项扣除费用6500元,首套住房贷款利息1000元,子女教育支出1000元,赡养老人支出1000元,杨先生还同时为几家提供劳务服务,取得多项劳务收入:提供技术咨询获得报酬8000元,给某合资企业提供翻译获得报酬20000元,到外地企业讲学获得报酬30000元问题:杨先生如何进行税务筹化呢?劳务按20%预缴稿酬按20%预缴同时有30%减征,年底汇算清缴个税基本没有可合规的空间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老师,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差额征收,增值税按差额计税,企业所得税如果税务机关核定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收入按全额还是按差额计算呢?关于印发《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工作指引》的通知第七条、第八条规定: ü 30号文第六条“应税收入额”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的应税收入。
每个月工资的文明奖属于免税收入,那么全年一次性奖金里面包含的文明奖属于免税收入吗?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其累进率为5~35%。但如果投资者将个人拥有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固定资产用于对外出租或转让,则对其取得的收益,应按“财产租赁所得”或“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单独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个车辆租赁公司,他们里面的员工都是股东!当时打的投资款都打到了一个个体户的账户,他们发工资也没申报过。现在成立一个公司,也没有钱入倒他们这个股东投资款到新公司!现在她们每个人要交社保,工资从账上走,申报!公司账户去基本上无收入 您好,这里确实是不太合理的,需要再整体调整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