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资金占用费(即利息收入)按6%的税率确认销项税额。这是一般计税方法。如果符合简易计税的条件,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则按利息收入的3%缴纳增值税。
符合财税2016 46号文件规定的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应视同销售,利息可以税前扣除。
请问附加税是根据加计抵减后的应交增值税计提,还是按加计抵减前的应交增值税计提?加计抵减金额的会计分录怎么做?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发生业务时正常处理,不考虑加计抵扣。下个月支付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回答仅供参考。
结果逾期,通过法院解决了违约责任,并且已经履行,甲方收到的这部分利息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还是属于免税项目的利息收入呢?甲公司收到的此部分利息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的,需要按照所销货物的适用税率作为价外收入征税。
个人出租住房给公司办公用每月租金1400元,年租金16800元。只要不在合同里区分用途,房产税就可以按4%,对吗?税金计算是这样吗?房产税:16800*4%=672元个人所得税:*10%=652.8元【费用扣除是每月可以扣除800元吗?综合税率652.8/16800=3.89%】如果承租方承担税费倒算开票金额为16800/=18239元,老师,麻烦您帮我看看对吗?
根据税收法规“营改增”相关规定,我公司发生的上述业务金融机构均应向我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您们如果没有发票,税务机关稽查完全可以认定为不得税前扣除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房地产企业A以其名下账面金额4500万元的房产作为注册资产金成产全资子公司B,投资者C拟对B增资入股,就房产重新估价为9000万元,投资3000万元,占股25%。请问A公司是否需交土地增值税还有增值税。A公司是房地方开发企业,问题中的房产所属项目还没清算。投资者C对B增资入股,B支付的对价是作为股本投入到B公司的,多出的金额也是作为股本溢价计入到B公司的资本公积中的,所有资产都是投入到B公司的。A公司没有收到任何银行存款等对价。增资不涉及到原股东企业所得税。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