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母公司改革 将下属一个全资子公司撤销 与母公司合并 方式采用吸收合并还是清算 在税收方面有什么不同吗 或者这两种方式哪种更好吗 谢谢
您好:
是合并还是清算要看你们有没有税收互补,如果子公司亏损那么有可扣除差异那么应合并。如果没有税收利益,那么要看清算和合并的手续哪个更简便,个人认为清算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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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的控股公司原本是丙,后来把股东更换为乙,老板想把甲的债务全部转移到乙,请问该怎么操作好 您好: 股东换了以后,资产和负债都以前转移了。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税务上没有太大的区别,公司都是独立纳税的。老板投资和现在公司投资都是关联企业,如果有交易,价格要公允。如果跨区域了,恐怕不能以现有公司经营,可能要成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如成立分公司,企业所得税要汇总缴纳。合并报表主要看公司管理的需要,一般税务是不要求的。
母公司向100%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子公司作为资本公积,母公司冲减资本公积或长投,这种情况要交增值税吗?如果要交以什么价作为计税基础?
母公司在重庆适用企业所得税25%.在新疆有一家全资子公司,免企业所得税,现在子公司利润三百多万,现在子公司需要注销,母公司分回子公司的利润需要重庆缴纳企业所得税吗?您好 不需要重庆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要求处理此类问题应当按照独立原则: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
母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销售原材料和库存商品(会发生此情况为子公司需要生产的订单子公司原材料或库存商品,所以需要从母公司调货。同样也有子公司向母公司销售原材料及库存商品的情况。母公司如果以成本价卖给子公司存在销售价格不公允会有涉税风险。既没有涉税风险,在账务处理上又比较简便的。《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