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被上市公司并购,原股东持有股权不属于征收限售股范围,被吸收合并后持有上市公司的限售股,也不属于财税70号文等文件明确需要征税的限售股,此类限售股转让,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对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给予员工的股权激励限售股,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其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并明确规定了征税办法,转让这部分限售股暂免征税,因此,《通知》中的限售股也不包括股权激励的限售股。
您好,问题收悉,答复如下: 一般纳税人企业转让股票,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税目计征增值税,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非企业整体性转让的资产投资,属于“销售”资产,按照适用税率计征增值税。注意,这里不是“视同销售”,因投资取得了股份,即取得了增值税概念中的“其他经济利益”,因此应是销售。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针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一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一个月以上至一年,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那么,个人的股票转让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种说法对吗?这种说法不正确,首先并不是“不征收”,是属于征收范围的,就需要征收,只是根据各个情况对应暂免征收和征收。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未成立之前个人为公司成立所花费的前期调研费用不属于股权转让成本的组成部分。
根据税法规定,个人转让限售股,应缴纳20%个人所得税,并证券的开户机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不算的话,限售股不能交易,怎么还有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存在?即: 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合理税费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A公司持有某非上市公司B的股份超过一年,期间未分红。现B公司被整体收购,A企业转让股权获利1.5亿。A公司目前累计亏损2个亿,本年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A公司对B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或95%是否影响到其收益核算? 本年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确认收入时需要预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