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续展 王老吉后人无法主张“王老吉真像”图形商标“怕上火喝王老吉”为公众所熟悉,但鲜为人知的是“王老吉”后人,因未及时续展,而无法主张“王老吉真像”图形商标的商标权。那么,当人物形象“遭遇”商标,权利人及其后人应如何保护呢?
案件回顾
王老吉的创始人名为王泽邦,乳名阿吉,在他年老以后,大家唤他“王老吉”。自1828年清道光年间,王泽邦开设了“王老吉凉茶铺”。
王老吉去世后,其三子为了纪念父亲以及经营便利,设计了“王老吉真像”商标进行推广。
1951年8月1日,王泽邦曾孙女王某钿申请注册了第7686号“王老吉真像”图形商标(简称引证商标)。1958年1月9日,该商标所有人由王某钿变更为王老吉联合制药厂,商标专用权至1971年7月31日。后商标专用权期满,王老吉联合制药厂未申请续展注册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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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32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