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从事物业管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因此,必须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登记条例的规定,到市(授权的区)工商登记机关。注册一家有限公司。
开办有限公司分二步:第一、名称预登记。
所需材料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投资人授权委托书》,确定并委托代理(办)人(有些专门机构可代办处)办理相关手续;3.代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设立登记。所需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3.公司章程;4.股东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验资报告(根据你拟申请的等级,最少50万元);6.董事,监事任职文件;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8.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9.住所证明、租赁的,需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自有房屋的需提交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二、根据物业条例的规定,从事物业管理,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如果是新设立的物业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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