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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专利权人常见的欺诈行为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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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共有人可以按份共有,也可以共同共有。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共有人对共有长宁专利权或长宁专利申请不分份额、平等地共同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一般根据合同产生,是指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他们在做出发明创造中的贡献或者按照预先确定的比例,对共有的专利权或专利申请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无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共有人对共有的专利权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体现出共有人的意志。凡办理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如提出专利申请、委托专利申请、委托专利代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撤回专利申请和放弃专利权等,均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在文件上签字和盖章,并由全体共有人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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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艳艳
杨艳艳服务年限:10客户评分:5.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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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静安专利权人有权处置其专利权,将其转让或许可他人。受让人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来自一些专利权人在专利交易中存在的欺诈行为,其认定有两个要件:一是欺诈的故意;二是欺诈的具体行为。如一些专利权人恶意利用专利授权程序,将明知不应获得专利权的专利进行申请,或者在申请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了专利权,在获得授权后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并出于营利的目的将其专利进行交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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