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看到网上有很多版权侵权的案子,原创作者有苦说不出,因此,我想为我的摄影作品申请版权,进行版权保护,请问,如果要进行版权保护工作,该怎么做?
青浦著作权转让是指青浦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所转让的权利,从而成为新的著作权人。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版权法保护的对象是广泛的,但是某些对象是排除在外的。本条第一款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这种作品虽然具备了作品的一般形式和实质要件,但是因其表达的思想倾向,某些感情的表达方式对社会有危害性,不适于出版传播,故不受版权法保护。对于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仅不给予版权法保护,如果出版和传播了这类作品还要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如许多国家的版权法都不保护黄色的、淫秽的书刊、报纸、电影等。
1.普陀著作权与专利权的不同取得权利的方式不同专利权只有当专利申请人向国家专利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经该机关审批核准后,方能产生。对于两个以上各自独立完成的内容相同或近似的发明申请,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授予在先申请人,有些国家专利法规定授予最先发明人。而普陀著作权则不然,世界上多数国宝,包括我国在内,则采取自动产生的原则,世界上只有少数国家要求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长宁著作权取得条件1、实质条件实质条件是指法律对作品的要求,大体有两种标准。《伯尔尼公约》第二条规定,对未以物质载体方式固定下来的作品是否提供着作权法保护,由各国自行决定。口述作品等均可以成为着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在已经建立着作权法制的国家,大多数实行这一原则。当专利技术具有现实或潜在的获利能力,但不易量化的情况下,可采用成本法确定其价值。
“汇编人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由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百科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编辑作品,其整体著作权归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所有。”如涉及著作权作品,须经原作品著作权人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汇编作品中可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可以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即是对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在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上体现独创性的作品,如选集、期刊、报纸、百科全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