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11月认定的高新企业,在19年汇算清缴时必须要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吗?报表该怎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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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五条,管理事项及征管要求。4.企业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
由此可见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后三年内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
我公司是小规模,去年一年收入是197万,营业利润是62万,那我们算小型微利企业么,那做汇算清缴时,是否要填写收入支出,费用明细表 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如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不用填写收入支出和费用明细表。
汇算清缴的时候有部分费用被踢出来了,我应该怎么做账。还有就是2016年入帐的没用,2017年票回不来我该怎么调。您好: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必须在年度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提供全部有效证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五、管理事项及征管要求。企业承担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鉴定。也就是说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企业无需举证,由税务部门直接跟科技部门协商。
第八条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收费减缴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减缴请求的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专利代理人帮助、指使、引诱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研发支出费用化的部分,可以再汇算清缴的时候加计50%扣除,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的,可以按原价150%计算折旧扣除 在实际中,如果你是高新技术企业,要享受这个优惠,要注意两个问题: 1.要设置专门的“研发支出”科目核算发生的研发支出 2、扣除的研发费用,要是你们公司在相关部门备案过的研发项目支出,并且又相关的证明文件资料
涉税事项回答仅供参考,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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