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不能单独给您们只开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除非对方同时给您们开具了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不要接受开具红字发票。但是,您们需要掌握一个新规定,满足条件的善意取得对方虚开增值税发票,受票方是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依据的,不用做进项税额转出,当然也就不会补税及滞纳金了。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进行税收自贸区合规的前提必须是合法的,所使用的税务处理都是有法可依的。房地产开发企业5%的适用只有两种情况: 1、小规模纳税人 但是,需要注意营改增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的限额是500万元。您们如果现在是小规模纳税人需要计算您们未来开发项目的销售额,一旦转为一般纳税人后就不能继续按照5%征收率了。如果不满足老项目的条件或者现在是小规模纳税人但是未来该项目销售过程中会被转为一般纳税人的,就需要好好考虑11%的税率了,不要想着5%。
您好,公司开具几百万的发票,公司采购成本之后对方尚未提供发票的,建议跟供应商合理取得进项发票,如果只有销售发票未取得的相应的进项发票,首先公司承担的税收比重大,其次在税务局看来,只有销售发票没有取得进项发票,风险点较大 您好!如果供应商需要收取一定税点才能开具的,我们也是可以考虑的。无论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公司,开几百万的销项发票出去,没有进项的话,都需要缴纳很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另外钱需要从账户里面提取出来还有股东分红税20%。跟服务商或者合作的客户要求开发票。
2015年6月30日取得一张咨询服务增值税发票一张,忘记认证和走帐,今年才发现应怎样处理,进项税金怎样处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公司2014年12月份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2月份认证了,但是1月份填报纳纳税申报表的时候,因为前任会计离职,没有跟办理交接,填写的时候,进项抵扣那张报表少填写了18000的进项增值税,导致,1月份申报12月份税金的时候,多交了18000的税,该怎么处理,有什么相关规定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的,仍按照现行增值税扣税凭证申报抵扣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