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母公司资金大部分融资而来,是否有额外风险?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
我专门去了工商局咨询,就想着每次股东的钱分次计入实收资本以后也不用还了,可是工商局的人说我们约定的是2039年1月1日是出资日期,只能一次性出资和验资,如果是这样的话平时借股东的钱就不能计入实收资本了。请问老师:1.没有经过验资可以计入实收资本吗?现在实收资本已经不是工商登记事项了,其变更无需到工商进行变更。只是实际业务是入资款,就可以计入实收资本,只是以后公司上市或需要审计等情况,可能会需要补充验资报告。计入其他应付款,税务可能认定为借款,有可能涉及借款的相关税费。
资金虚高要承担法律风险更大。认缴不等于不缴,只是说创业初期可以暂时缓缴,章程规定是20年内将注册资金实缴即可。认缴制没有改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
您好,青浦区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 流程:1、注销国地税:根据税务审批时间为准。2、清算组备案,登报。3、拿登报报纸去工商局现场办理注销营业执照。
房地产企业,大股东与公司经常发生往来,占用企业资金,请问公司需要交税吗?还有一些大的房企,资金每天都要上收,需要的时候再下拨,这种操作合规吗?有增值税视同销售的风险 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甲公司目前由法人股东A和B 持有,现在C 公司想以增资扩股的方式进入甲公司,与A B两公司合作开发甲公司尚未开发的地块。在合作开发项目中约定,待地块开发手续审批流程完成,甲公司向A B股东预分配利润,如果当时账上资金不够,将以股东个人借款形式借给公司进行预分配。预分配利润后,股东A B将不再享有该地块开发项目的日后收益。请问老师,这种预分配利润符合公司法规定吗?有的话,麻烦老师说明。您好 如果公司没有未分配利润,不能这样分配,否则违反公司法,并且借款年末未还要交个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