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建议参考经营范围:人力资源供需服务、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承办跨地区劳务输出输入业务;劳务外包(不含境外业务)、人事代理;受用人单位委托代缴社保、住房公积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请问建筑施工企业工地雇佣工人,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不缴纳社保造工资表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税?在不缴纳社保的前提下如何合理合法的以最低税收成本支付工人工资?您好,企业与临时工不存在雇佣劳动关系,接受劳务的企业不需要为提供劳务的人提供社保。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劳务费处理。
我们是总包单位,施工分包商不给工人发工资,我们从工程款中扣下来后代发工资,请问个税由我们代扣代缴还是由分包商代扣代缴?在项目所在地缴纳还是公司注册地?我们没有每个工人的具体工资、社保数字,按什么标准缴纳?谢谢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明确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但涉及到跨地区代发工资时,具体由谁扣缴,不同税务机关的理解可能不同。
代缴代办社保 公司营业执照需要什么经营范围 您好,建议参考经营范围:人力资源供需服务、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承办跨地区劳务输出输入业务;劳务外包、人事代理;受用人单位委托代缴社保、住房公积金; 如:受用人单位委托代缴社保、住房公积金; 您好,建议参考经营范围:人力资源供需服务、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承办跨地区劳务输出输入业务;劳务外包、人事代理;受用人单位委托代缴社保、住房公积金;
请教老师,我公司有外地机构人员,他们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但是他们不愿意在总司交社保,公司想找个有代理资质的劳务公司来代缴社保,工资由我司出,社保由他们发,请教老师,这样可行吗?
公司与员工签订合同,员工社保公司委托别的公司代缴,这样怎么走账呢 您好!和自己缴纳处理方式一样,只是款项不是付给社保中心,而是付给对方单位。
你好,社保在别的公司代缴,一样可以注册公司,并不存在什么冲突!您好,这个不影响自已注册新公司的,公司注册下后把对公账户开好,然后再开通社保户,后期您的社保可以转到自已公司名下来购买的。到时您营业执照办理下来之后需要刻好公、财、私章在预约开银行对公账户,然后社保局开通社保户,然后从您的朋友公司那边转到自己公司名下社保账户缴纳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