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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专利权终止后可否让其他人使用该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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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优先权? 优先权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一种权力,即在申请嘉定专利时,各缔约国要互相承认对方国家国民的优先权。当申请人在一个缔约国提出申请嘉定专利时,申请人有权要求将第一次提出申请的日期作为后来再就同一主题申请专利的日期。其主要意义是:申请人有权要求在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以第一次提出申请的日期作为判断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时间标准,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上述的一定期限,称为优先权期限,上述的第一次提出申请的日期称为优先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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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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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杨浦专利权终止后,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该杨浦专利技术。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由于某种原因专利权失效。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在终止通知书发出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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