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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评分标准具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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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评分标准具体是什么?各项评分怎么能多得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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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晴晴
冯晴晴服务年限:6客户评分:4.9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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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评分标准在2016年中已经细化,每一条的分值都有对应的标准,怎么能多一些,就是根据每一项要求,更加的符合它。2016年9月1日修改: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技术创新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

1.知识产权 ≤30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

3.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20

4.企业成长性 ≤20

1.知识产权(≤30分)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序号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分值1技术的先进程度≤8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83知识产权数量≤8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65(作为参考条件,最多加2分)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2(1)技术的先进程度

A.高(7-8分)

B.较高(5-6分)

C.一般(3-4分)

D.较低(1-2分)

E.无(0分)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强(7-8分)

B.较强(5-6分)

C.一般(3-4分)

D.较弱(1-2分)

E.无(0分)

(3)知识产权数量

A.1项及以上(Ⅰ类)(7-8分)

B.5项及以上(Ⅱ类)(5-6分)

C.3~4项(Ⅱ类)(3-4分)

D.1~2项(Ⅱ类)(1-2分)

E.0项(0分)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有自主研发(1-6分)

B.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A.是(1-2分)

B.否(0分)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A.转化能力强,≥5项(25-30分)

B.转化能力较强,≥4项(19-24分)

C.转化能力一般,≥3项(13-18分)

D.转化能力较弱,≥2项(7-12分)

E.转化能力弱,≥1项(1-6分)

F.转化能力无,0项(0分)

3.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结合以下几项评价,进行综合打分。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

(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6分)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

4.企业成长性(≤20分)

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1)净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

(2)销售收入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

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以上两个指标分别对照下表评价档次(ABCDEF)得出分值,两项得分相加计算出企业成长性指标综合得分。

前 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要在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领域,研发费用投入、科技人员占比、高新产品收入比例、创新能力评价等八个方面同时满足要求。其中涉及到很多打分项由专家判断。本文摘超四川省高企评审专家打分的、判断依据,全国高企认定的总标准都是高企认定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阅读此文件仅供我省企业申报高企做参考。

涉及到主观打分的几个判断依据:

(1)技术的先进程度(≤8分)

凡企业成果近3年有获得省政府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或有专利获得省及以上金奖、银奖、优秀奖的,或经知识产权维权获胜的,此项得分直接打8分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8分)

(3)知识产权数量(≤8分)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知识产权总体情况和核定的有效知识产权实际数量据实打分,总分不超过8分。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6分)A、自主研发。Ⅰ类知识产权首次使用,1个6分,以后每使用1次扣减1分;Ⅱ类知识产权,1个1分;多个权利人,按权利人数平均。最高不高于6分。

B、 受让、受赠和并购等。按自主研发,减半评分。最高不高于3分。

C、既有自主研发,又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分别评分后汇总,总分不超过6分。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2分)企业是牵头单位加2分,是参与单位,加1分。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由 技术专家根据企业近3年取得的科技成果数、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经核定的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年平均数,参考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据实打分。同一档次 5分之差中。无检测报告,得起始分;有检测报告加1分;国内先进再加1分;国内领先再加1分;有出口再加1分;出口欧美发达地区再加1分;最高不超过该档 次最高分。

3、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4、企业成长性(≤20分)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据实打分。

5、倒扣分项目(在专家综合评价时扣):(1)资料装订不规范,有缺项,扣1—3分。

(2)技术领域没有按要求填写到第三级,扣2—3分。

(3)没有按要求编写“企业关于知识产权技术的先进程度和对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说明”,扣2—3分。

6、几位专家打分后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办法收整。

高度重视的材料:

1、RD表、PS表、创新能力表的填写;

2、年度审计报告附的财务情况说明书;

3、知识产权项下的知识产权技术的先进程度和对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说明;

4、研发费审计报告附的研发项目书和研发项目绩效的说明;

5、科技成果转化数与RD表、PS表数的关系;

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自评说明(对照8个条件一一作说明);

7、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资料目录及装订顺序。

如何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率?

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以上海为例,具体数据没法计算,不过每年都有上千家企业成功申请。仅在2017年内,一共有1180家企业成功申请。想着申报一个高新技术企业就成功一个,从实际上来说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技术手段来提高通过率。

首先介绍下高企的评分构成:

1.知识产权30分;

2.科技转化30分;

3.研发管理20分;

4.企业成长20分。

其中,企业综合评分在71分及以上才会初审通过。

一、知识产权

专利知识产权包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

其他知识产权包含: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图、植物新品种等。

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时候,主要打分项目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有用和软件著作权,因此企业可以着重申请这几个。

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相比较:

1.发明专利的权重要大于实用新型;

2.自主研发权重大于转让过来;

3.研发费用与申请时间同年权重大于不同年;

也就是说,最好的打分标准是:企业有自主研发的发明专利,并且是当年就研发的。如果企业想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那么当年有发明专利的话,最好当年就开始申请。如果实在没有发明专利,那么多申请几个实用新型也能增加评分。

二、科技转化

先看下科技转化的评分定义: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其中,科技成果转化形式有:

1)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2)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

3)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

4)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

5)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6)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在这里提醒一点,有的企业为了提高转化项目,将产品仅仅改变规格不同做出不同的产品,这种成果是不会被认可的。

不过下面这种方式可以参考:

1.技术分解:结合科技成果特点,细化技术点。例如一款手机,可以细化到屏幕、主板、键盘、摄像头等等。

2.项目分类:每个成果确认转化为不同的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检测、查新、试用等证明。

3.数量:根据产品,尽量多申请一些相关的知识产权,从而增加科技项目。

4.认证:转化需要第三方认证认可。

三、研发管理

研发管理评分注意参考了企业的研发费用、科研成员以及企业管理制度。其中研发费用可以找专门的财务来做。科研成员主要有亮点:降低总体员工基数和提高研发人员人数。例如增加兼职、临时聘用人员或者外包第三方等等。最后一个就是企业管理制度了,这个也很简单,很多企业模板随便挑选,需要注意的就是与产学研合作,一般主要是找学校合作。企业制度不建议一步到位,推荐循序渐进,总之给人一种不断健全完善的感觉。在这点上,企业可以按照月或者季适当修改企业激励制度。

附人员计算方法:

研发人员比例=研发人员全年月平均数/企业当年职工总数

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

全年月平均数=1~12个月平均数之和/12

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缴纳社保人数+兼职/外聘等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四、企业成长

企业成长性总计20分,具体的评分标准都已经有计算公式确定了,可以说企业在申报高企的时候,企业的成长性分数也就已经确定了,所以本项无任何申请技巧。不过由于企业成长性分数确定了,所以在申报其他三个模块的时候,就要提前做好规划。

下面附企业成长性评分标准(上海地区):

1.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满分10分)

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净资产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备注: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

2.企业销售收入增长率(满分10分);

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

备注: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疑问:

一,高新中的国高新和特殊高新的区别;

二,高新的效力;

三,高新认定中的申请主体问题。

在分析上述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高新一词的法律来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下面简称所得税法)的28条第二款中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下称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第九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为: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制订,报**批准后公布施行。可以看到企业所得税法明确了高新技术企业及其享受的税收优惠,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授权了三部门的制定相关部门规章的权利及定义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含义,即,三个占比符合规定比例,产品(服务)属于规定的范围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明确将规定比例、规定的范围和其他条件授权上述三部门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进行规定。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条中也明确了起立法渊源: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因而与高新认定的相关问题的答案应该在企业所得税法和其实施条例中寻找。

为什么存在国高新的说法呢?

是因为存在相对国高新的地方或者园区的高新,比如中高村高新技术企业,简称中关村高新,中关村高新仅仅是个称号,不会享受到税收的优惠,同时中关村高新的立法位阶低于部门规章,只是地方的园区出台的一些在园区有效的办法或者规定而已。高新就是国高新,与高新相对的是已失去高新含义和效力的其他高新,如村高新,但虽然有高新俩字,但无高新之实。

二、关于高新的效力问题

高新已经认定下来就能够享受到企业所得税上的优惠,即只需缴纳15%比例的所得税。同时拿到高新证书后,其效力也是在全国有效的,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第十八条规定: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本办法重新认定。”但是从该规定中也可以知道获得的高新证书并不当然适用该企业的部分或分支机构。

三、关于高新认定中的申请主体问题

在《高新认定管理办法》中第二条中规定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因此为了解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要回到《企业所得税法》中来分析,在该法中第二条规定如下: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进一步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第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因而可以得出能够作为高新申请的主体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所以对于分公司而言属于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能够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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