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最近申请了一个项目,不属于研发活动范畴,请问,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用于非研究活动可享受加计扣除么?具体要怎么做才能享受加计扣除?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租赁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为有效划分这类情形,企业应对此类人员活动情况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公司年度下达研究开发项目(费用),在办理所得税加计扣除时是否需到省科技厅审核备案核准后,才能加计扣除?企业先登录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管理平台进行项目确认,确认后再到税务部门进行项目登记。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三、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地市级(含)以上政府科技部门出具的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所以,税务方面只需要到税务局备案,如果是研发项目,需要立项的,应该在当地科技局备案。
假定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及预计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当年度发生研究开发支出5 000 000元,较上年度增长20%。其中3 000 000元予以资本化;截至20×8年12月31日,该研发资产仍在开发过程中。税法规定,按企业的实际情况,可按实际发生研究开发支出的150%加计扣除应付违反环保法规定罚款1 000 000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公告》规定,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因此,企业在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的情况下,其折旧费用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谢谢 您好: 1.固定资产从入账后的次月按月计提折旧;2.研发阶段耗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计入研发支出,研究阶段的研发支出在期末转入管理费用;3.设立研发支出,如果想要进行加计扣除,就需要立项书等多种资料;4.从哪听来的“少于500万设备可不提折旧一次性去费用,是指在次月还是当月入费用?”?还是你自己理解的?那一年也没有这个规矩!不要把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和按准则进行的账务处理混为一谈。
我公司是做餐饮行业的,最近建立了中央厨房,加大对菜品的研究,请问,新菜品的研发可以申请研发加计扣除么?新菜品研发不属于可以适用加计扣除的研发活动,同时餐饮业属于加计扣除的限制性行业,所以餐饮业新菜品研发不能适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