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Hi~仲企财税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仲企财税问答>知识产权>金山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哪些情形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问答首页公司注册(3271)公司变更(347)公司注销(457)公司转让(110)个体户注册(103)

金山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哪些情形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1位顾问回复511人看过

松江商标是区别不同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企业名称是区别不同市场主体的标志,其中企业字号是区别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松江商标和企业字号冲突问题是执法部门面临的难点问题。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均是经法定程序确认的权利,分别受商标法律法规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法律法规保护。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的取得,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他人商标或企业名称的信誉进行不正当竞争。现行《商标法》第五十八条明确了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企业字号主要存在两种使用情形,一是通过改变企业字号的字体、颜色等方式突出使用字号;二是企业字号与企业名称中的其他文字字体、颜色、书写方式等保持一致。针对第一种情形,已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的使用,《标准》明确了依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针对第二种情形,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专业顾问回答

鲍琦
鲍琦服务年限:6客户评分:4.8 /5.0

资深注册顾问向TA咨询

金山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出现哪些情形,国家知识产权局金山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向请求人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1.请求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无效宣告请求费;2.请求人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补正通知书;3.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但经两次补正后仍存在同样缺陷。以上就是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会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的情形介绍。要申请专利无效宣告的请求人可要注意咯。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