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取得信用卡透支贷款,持卡人可向发卡银行的当地信用卡业务部门申请信用等级评定。在这里王海英律师需要强调的是,发卡银行根据大数据查询并确认持卡人及相应担保情况,综合其各种因素进行评定并确定持卡人的信用等级,以此确定持卡人可透支的额度。当然在透支时需要注意这也是有期限的。
我专门去了工商局咨询,就想着每次股东的钱分次计入实收资本以后也不用还了,可是工商局的人说我们约定的是2039年1月1日是出资日期,只能一次性出资和验资,如果是这样的话平时借股东的钱就不能计入实收资本了。请问老师:1.没有经过验资可以计入实收资本吗?现在实收资本已经不是工商登记事项了,其变更无需到工商进行变更。只是实际业务是入资款,就可以计入实收资本,只是以后公司上市或需要审计等情况,可能会需要补充验资报告。计入其他应付款,税务可能认定为借款,有可能涉及借款的相关税费。
您好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股东个人向企业借款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风险,所以年末要及时归还。以上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您。
甲公司目前由法人股东A和B 持有,现在C 公司想以增资扩股的方式进入甲公司,与A B两公司合作开发甲公司尚未开发的地块。在合作开发项目中约定,待地块开发手续审批流程完成,甲公司向A B股东预分配利润,如果当时账上资金不够,将以股东个人借款形式借给公司进行预分配。预分配利润后,股东A B将不再享有该地块开发项目的日后收益。请问老师,这种预分配利润符合公司法规定吗?有的话,麻烦老师说明。您好 如果公司没有未分配利润,不能这样分配,否则违反公司法,并且借款年末未还要交个得税。
如果利率较高的话,在账务上怎样处理比较好?您好,第一问属于法律上的问题,我只能提些个人看法。个人意见,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个人借款,与其他行业的企业向个人借款的法律待遇应该是一致的。利率较高,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支出的部分,不能税前扣除。企业应取得个人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利息发票,方可税前扣除。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具体建议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
公司股东决定把其他应付款转到资本公积,请问年底资本公积需要结转吗?该所有者权益科目直接在资产负债表 报表上体现为 资本公积 。
借款还是那个借款,不需要进行处理。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谢谢您的信任和提问,清算时,将相对于股东投资款的部分分配给股东,股东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清算时,需要处置资产与清偿债务,处置资产及清偿债务损益记入清算损益核算。资产处置完毕、负债清算完毕后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