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申请需要具备什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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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的规定,下列人员有权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申请:(1)中国(包括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公民和中国的法人,不论其住所或者营业所是否在中国境内;(2)在中国境内有长期居所的外国人或者有真实营业所的外国法人、非法人单位;(3)同中国签订有代为受理协议的《专利合作条约》的其他缔约国的国民或者在该国有长期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居民或者单位。如果一件国际申请有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只要其中有一个申请人具备资格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申请即可。
(一)产品发明 产品发明,是指通过人们的智力活动创造出各种前所未有的新产品。需说明的是,各国静安专利法对产品发明的保护范围都有一定的限制,并非所有产品的发明都能取得静安专利...
**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发明专利申请以后,必须依照专利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的主要审查程序有,初步审查、公布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实质审查。初步审查是指对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形式要求以及明显的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在第一部分第二章“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第15.2.1节审查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初步审查三种专利的统一要求对原审查原则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制定了初步审查的审查原则。
一、申请“徐汇商标数字证书”。徐汇商标代理机构应当先申请“商标数字证书”,然后才能代理商标注册网上申请,详情请查阅“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流程 ”。
崇明专利申请的规则其实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原则。今天,我们就专利申请的规则做一个最详细的介绍。②直接向专利局提出申请的以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一般情况下,中国个人或单位作出发明创造后可以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国家申请。向外国申请专利需要向外国专利局和专利代理人支付数目可观的费用,并且是以美元结算的。该专利代理机构将帮助申请人填写各种表格、修改申请文件,并由该机构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申请文件、缴纳费用和办理各种手续。中国申请人通过PCT途径提出国际申请,可以选择一个、几个甚至全体成员国作为指定国,要求它们授予专利权。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之后,由各国专利局按其专利法规规定对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杨浦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杨浦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一项专利有两个以上的共同专利权人,则出质人为全体专利权人。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中国专利局办理出质登记;办理涉外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应当委托涉外专利代理机构代理。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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