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申报时规定“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怎么理解天数在“一年以上”?求解!
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申请认定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时间与申请认定通知文件规定申报截止日期的间隔必须大于365个日历天数。
项目描述: 我司与青海某企业签订的“5*130t锅炉烟气脱硝BT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青海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合同标的物为不动产。该项目以于2016年11月份通过业主、当地环保部门验收。 项目合作方式: 本项目以BT方式投资、建设、移交,双方认可的BT模式是指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负责项目投融资、设备技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并承担期间的风险。即乙方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并作为合同总承包单位组织建设,在乙方按约定将本项目逐台改造完成并经环保验收后,甲方在
据国外虹口专利机构调查,有66%以上的发明专利最后不能获得授权,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存在在先公开的文献,缺乏新颖性而致。通常,从发明专利申请到专利授权或不予授权的时间。时间性是指嘉定专利权仅在一定的时间段内有效,嘉定专利失效后,任何人可以无偿使用。我们遇到过几位专利权人,当需要使用专利时,却发现因忘记缴纳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失效的情形,非常可惜。
指申请人向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的日期。当专利申请人向专利局提交了有关的申请文件后,就表明他正式提出了专利申请。而专利局在收到申请文件后,也应当就有关的申请案确定申请日和申请号,并通知申请人。如果获得了专利权,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也从申请日起算。一件专利申请的首次申请日的确定对于专利申请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般纳税人提供财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这一条政策如何解读?希望老师能详细解答,谢谢!这两种理解各有基础,总局文件尚不明确,建议直接咨询一下主管税务机关。
如因乙方的故意、过失或代理行为不当,造成甲方损害的,乙方应负担损害赔偿责任。而甲方在案件审查过程中联系方式变更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因无法联系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八条 除乙方盖章确认的文件,任何以个人名义对外签定或出具本合同的生效、执行、款项收据以及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的资料均属无效。先提交一份简要的技术交底书,然后向徐汇专利局申请,收到答复后,就可进一步根据徐汇专利局的要求写非常详细的专利申请书,内容越详尽越好。
例如,甲与乙于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如果甲在1990年的8月1日死亡,乙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该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
